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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亏本生意”隐含诈骗套路

2022-02-12 17:01:46 来源:检察日报

本报讯(通讯员杨康)近日,由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梁某诈骗一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16万元。

“内部渠道,中石化、中石油油卡9折出售!”2020年12月,朱某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声称可低价购买油卡,很是心动。于是,她联系了卖家,一个月内共购买了价值87.6万元的油卡,实际支付78.6万元。

“便宜”来得如此轻松,尝到“甜头”的朱某便加大“投资”。然而,随着“投资”越来越大,油卡到账的进度却越来越慢,卖家谎称春节期间油卡紧俏,需要领导层层审批放款,一等再等,一催再催,却总也到不了账。后朱某感觉被骗,遂报警。短短两个月,朱某被骗61万余元。除了朱某,还有30多人先后被骗。

经查,“卖家”梁某,30多岁,怀有身孕,疫情期间赋闲在家,没有固定收入,且身负大笔债务。面对不断增加的经济负担和催债压力,朋友圈的一条油卡广告让她找到一个快速来钱的方法:先在朋友圈发送“内部渠道有打折油卡”的消息吸引顾客购买油卡,然后将顾客的打款用来还债和个人消费,待第二个顾客“上钩”后,再用这个顾客的钱购买油卡给上一个顾客,利用时间差获得资金来填补债务漏洞。

梁某通过朋友圈发布了第一条出售打折油卡的信息后,没想到生意还挺好,不断有人付款预定打折油卡,梁某拿着预收款到中石化原价购买油卡后交付给购卡人,取得购卡人的信任。一传十,十传百,购买打折油卡的人越来越多,从最初的几千元到几万元,更有人主动联系愿意做她的专门代理。随着代理人数的不断增加,梁某也不停地扩大客户群、拓宽客户源,通过以新还旧的方式维持着资金链,就这样,2000万元的资金源源不断流入梁某的口袋,梁某先后从中获利370余万元。

艰难维系8个月后,通过原价购买油卡再打折出售造成的亏空越来越大,预收款和实际交付油卡之间差额已有300多万元。因为新顾客交钱的金额远远达不到买卡需要的金额,梁某交付油卡的速度越来越慢,顾客在催促之余便起了疑心,客源不断流失。最终,梁某资金链彻底断裂,被害人报警,梁某的骗局被彻底揭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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